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紙上的夥伴:1963 年究竟承諾了什麼
本文各節分別依據哪些來源,以及整體證據基礎的樣貌。
各節所依據的來源
| 章節 | 所依據的來源 |
|---|---|
| 事實 | 《馬來西亞協定》;政府間委員會報告;科博德報告;聯邦憲法;A1642 號法令;下議院 1976、2019 與 2021 年議事錄及上議院 2021 年議事錄;馬來西亞國會;黃進發,《當今大馬》;eLaw 公開的 2025 年判決;《The Edge》;《The Vibes》(暫緩執行、總檢察署、9 月的宣布);馬新社,刊於《Media Selangor》;《DayakDaily》(2026);《婆羅洲郵報》,刊於《Malay Mail》 |
| 時間軸 | 建國文件與憲法重印本附註;下議院 1976、2009、2019 與 2021 年議事錄及上議院 2021 年議事錄;馬來西亞國會;黃進發,《當今大馬》;《DayakDaily》(2024);2025 年判決;《The Edge》;《The Vibes》(暫緩執行、9 月的宣布、選舉委員會);《Daily Express》;馬新社,刊於《星報》;《婆羅洲郵報》,刊於《Malay Mail》 |
| 論點 | 科博德報告;下議院 2021 年 12 月 14 日議事錄;黃進發,《當今大馬》;哈丁;《DayakDaily》(2026) |
| 其他來源的補充 | 《馬來西亞協定》;政府間委員會報告;科博德報告;聯邦憲法;A1642 號法令;馬來西亞國會;哈丁;《自由今日大馬》(2017 與 2026);《DayakDaily》(2024);《The Edge》;《The Vibes》(總檢察署);馬新社,刊於《星報》;Arfa Yunus 與 Tarrence Tan,《星報》 |
| 結論 | 《馬來西亞協定》;政府間委員會報告;科博德報告;聯邦憲法;A1642 號法令;下議院 2009 年議事錄;《The Edge》;《Daily Express》;馬新社,刊於《星報》;《The Vibes》(9 月的宣布);馬新社,刊於《Media Selangor》;Arfa Yunus 與 Tarrence Tan,《星報》;《婆羅洲郵報》,刊於《Malay Mail》;《自由今日大馬》(2026) |
證據基礎的樣貌
- 28本文依據的來源
- 27全文閱畢
- 1僅讀公開開頭部分的判決
- 12國家原始文件:條約、報告、憲法、法令、議事錄、判決
| 來源的性質 | 數量 | 閱讀方式 |
|---|---|---|
| 國家文件——條約、1962–63 年兩份報告、憲法、A1642 號法令、五份議事錄、國會網頁、2025 年判決 | 12 | 十一件全文閱畢,其中兩份報告透過已出版掃描本的校對謄本閱讀;判決僅讀公開的開頭部分 |
| 學術與分析 | 2 | 兩件皆全文閱畢 |
| 新聞報導(含通訊社稿) | 14 | 全部全文閱畢 |
可不可靠
可靠,但有立場又可信又可靠兩者皆弱,謹慎採用立場可信,但材料薄弱
值不值得相信